
各潛在藥品配送企業:
現對“廣西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藥品配送企業遴選項目(項目編號:GXTZ-ZB-2025第(378)號)”公開遴選文件作如下澄清:
關于遴選文件中P7服務內容及售后服務要求有涉及“麻精毒類藥品配送要求”及P9第三章遴選須知前附表中第3條款第5點、第11.1條款第三條、P34第三節評分標準有“配送麻精毒類藥品必須具有醫療機構印鑒卡系統的藥品配送企業資質”要求與本項目特定資格要求“(1)藥品配送企業具備有效的藥品生產或經營許可證。必須具有廣西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管理現有采購平臺藥品配送企業資質。”不一致問題,以第 P9頁第3條款項的 第2條 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1)藥品配送企業具備有效的藥品生產或經營許可證。必須具有廣西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管理現有采購平臺藥品配送企業資質。”為準,對于P34第三節評分標準第3項“配送麻精毒類藥品必須具有醫療機構印鑒卡系統的藥品配送企業資質”要求提供佐證材料由供應商視自身情況提供。對麻精毒類藥品的服務要求及資質要求是指在服務履行過程中如有配送麻精毒類藥品需求時,則按服務要求及《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要求執行,原服務內容及要求不變。
特此澄清!
遴 選 人:廣西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
采購代理:廣西同澤工程項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8日
同澤股份公眾號